黑龙江省逍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4月24日,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57号。与海口民间国旅一样,均是由海南逍遥旅游集团控股的旅游企业。海口民间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自1994年创办以来,已在全国40座城市建立了11家全资公司及36家驻外机构。黑龙江省逍遥国际将依托海口民间的卓著声誉、雄厚的实力,以及庞大的营销网络体系,秉承“服务以人为本”的经营方针,坚持诚信经营、标准操作、不断创新的以客户为导向的管理模式;保持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让广大游客拥有“凡人皆知民间好”的感谓和认可,树立起“民间人”的良好企业形象和“民间”品牌。把超越客户的满意作为公司全体员工永远不断努力的目标,树立服务行业的新标杆。
旅游行业是一个承载了梦想、充满了激情的行业。过去的几年里,黑龙江省逍遥国际旅一直致力于为每一位游客提供快乐的旅游体验,我们在品质旅游上做出各种的努力和尝试。我们认为一个优秀的企业,不应该仅仅是创造盈利的工具,更应该是传播消费文化和理念的载体。我们为游客提供规范化、标准化、品质化的旅游,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树立行业标准。去肩负对旅游业的一份责任,去履行一个企业对社会的承诺。
作为一家有坚守、有梦想、有担当的旅游公司,我们不断地自我提升、明确了我们企业的基本定位,体现了我们对自身存在意义的基本认知,反映了我们对于自己安身立命的事业的选择和坚守;我们将通过全体同仁的精诚努力,把“逍遥旅游”塑造为中国旅游领域的第一品牌。
绝不违背合同标准去增加行程以外的任何自费景点或自费项目,违约赔付2000元。
绝不压缩景点浏览时间更不会因为其他谋利目的故意更换原本行程内的景点,违约赔付2000元。
绝不增加行程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购物店,违约赔付2000元。
绝不把行程内的购物店包装为景点,不会少报或者虚报购物店数量进行虚假宣传,违约赔付2000元。
全程客人行程一致,绝不存在各种产品混拼的现象,违约赔付2000元。
坚决抵制“老乡店”“富二代店”等单纯为了高回扣而诞生的套餐性的购物店,违约赔付2000元。